按照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lián)席會議有關要求,結合我省防范化解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工作實際,定于5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防范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宣傳教育月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fā)〔2020〕59號)和XX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鄂政發(fā)〔2020〕6號)文件要求,按照2020年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lián)席會議(擴大會議)和全省經濟工作會議、防控金融風險攻堅戰(zhàn)指揮部會議工作部署,切實做好新形勢下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充分發(fā)揮宣傳教育工作的引領作用,以提升群眾防范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宣傳教育參與度和知曉率為目標,以有效遏制非法集資等風險蔓延勢頭、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zhàn)為主題,著力加強金融知識普及,幫助群眾樹立正確的理財觀念,全面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在全省形成抵制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的濃厚氛圍,確保全省經濟金融秩序穩(wěn)定與安全。
二、基本原則及主要內容
堅持“突出重點、面向基層、持續(xù)深入、重在長效”原則,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著力宣傳“高收益必然伴隨著高風險”,不要輕信非法集資者“竹籃子也可以打一筐水”的神話;著力宣傳“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責任自負”,消除參與群眾對非法集資損失政府“買單”的誤解和期望;建立行之有效的省、市、縣(區(qū))三級聯(lián)動宣傳教育工作機制,健全處非宣傳長效工作機制,貼近基層、貼近群眾、貼近生活,推動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廣覆蓋。
(一)總結非法集資行為的基本特征及慣用手法,深入解讀有關政策精神,采用以案說法、政策解讀、宣傳片、公益廣告、歌舞、戲曲、微電影等多種形式,運用生動、形象、親切、通俗的群眾語言,向社會闡明非法集資的特征及危害性。宣傳普及與防范非法集資相關的金融知識,向廣大群眾介紹非法集資的特征、表現(xiàn)形式和常見手段,教育群眾怎樣識別非法集資,提高社會公眾識別能力;介紹合法的投資渠道和理財方式,引導廣大群眾理性投資、合法理財,對非法集資不參與、能識別、敢揭發(fā),從思想根源和群眾基礎面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資案件的發(fā)生。
(二)針對投資理財、互聯(lián)網金融、私募股權投資、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房地產、民辦教育、養(yǎng)老醫(yī)療等案件高發(fā)領域,開展政策法規(guī)和業(yè)務宣傳,同時因地制宜,對虛擬貨幣、消費返利、養(yǎng)老服務等名義非法集資行為予以重點提示;特別要加強老年人、農民等群體的宣傳;加強對農村地區(qū)、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二三線城市等非法集資高發(fā)易發(fā)地區(qū)宣傳力度。
(三)加大傳統(tǒng)媒體宣傳力度,充分運用新興媒體交互、即時、快捷的傳播優(yōu)勢,拓展網絡、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宣傳陣地;積極開展新聞發(fā)布,對新出臺的政策法規(guī)進行宣傳解讀,公開披露一批妥善處置、辦理完結的典型案例,震懾違法犯罪分子,教育廣大群眾。充實和擴展宣傳隊伍,利用專家、學者、網格員、駐村組干部等群體,推動宣傳教育進機關、進鄉(xiāng)村、進社區(qū)、進學校、進企業(yè)、進單位、進家庭。開展全方位、立體化、多層次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省廣大人民群眾對非法集資危害性的認識,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培養(yǎng)正確投融資理念,自覺抵制和遠離非法集資。
三、主要形式及職責分工
(一)擬定好一個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門要圍繞防范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的主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轄內、行業(yè)內防范非法集資年度宣傳教育工作方案,確保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月度有重點,季度有亮點,年度有成效。(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zhàn)指揮部成員單位)
(二)舉辦好一場啟動儀式。五月上旬,各市、州、縣要舉辦一次聲勢浩大、群眾參與的以防范非法集資等為主要內容的防控金融風險宣傳教育月活動啟動儀式。(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三)編發(fā)好一組系列報道。依托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采取征稿、約稿等方式開展一個月的防范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系列宣傳,普及經濟金融知識。(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XX日報傳媒集團、XX廣播電視臺等)
(四)播放好一輪公益廣告。宣傳月活動期間,充分利用省內電視媒體、城市媒體、電影院線、地鐵院線等載體集中播放一輪開展防范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公益廣告。(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XX省廣播電視臺,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五)發(fā)送好一條公益短信。宣傳月活動期間,發(fā)揮電信、移動、聯(lián)通等通信集團作用,發(fā)送一條防范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公益短信。(責任單位: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六)印制好一張宣傳折頁。各地、各部門要針對轄內、行業(yè)內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實際,印制一張易懂好學的防范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折頁,教育廣大群眾對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不參與、能識別、敢舉報。(責任單位: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人民政府,省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zhàn)指揮部成員單位)
(七)落實好一次入戶宣傳。宣傳月活動期間,各地要充分依托綜治網格、金融服務網格載體,發(fā)揮紅色物業(yè)作用,在城市社區(qū)、鄉(xiāng)鎮(zhèn)農村開展一次防范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的全覆蓋宣傳,提升全社會防范金融風險意識。(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綜治辦、XX銀監(jiān)局)
(八)準備好一場政策宣講。宣傳月活動期間,各市、州、縣人民政府要結合轄內實際對開發(fā)區(qū)、工業(yè)園區(qū)企業(yè)開展防范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的政策知識宣講。深入拆遷集中區(qū)域、城鄉(xiāng)結合部開展防范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的宣傳教育。(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九)排演好一臺納涼晚會。宣傳月活動期間,各市、州、縣人民政府要主動謀劃部署,結合地方特色,發(fā)揮轄內人民群眾主觀能動性,謀劃部署好一臺以防控金融風險為主題的納涼晚會,并在轄區(qū)范圍深入農村、社區(qū)宣傳金融知識。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評比優(yōu)秀匯演節(jié)目。(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金融辦)
(十)安排好一次集中約談。宣傳月活動期間,各市、州、縣人民政府要及時開展對轄內的金融機構、地方類金融機構的法人代表、高管集中約談,及時提醒防范好機構內部的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一)提示好一批潛在風險。宣傳月活動期間,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在前期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隱患充分利用各類媒體開展風險提示,及時提示潛在風險隱患,防患于未然。(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zhàn)指揮部成員單位)
(十二)開展好一次集中清理。組織相關部門對涉嫌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宣傳內容的小廣告張貼、傳單發(fā)放等開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動。加強廣告發(fā)布單位管理和監(jiān)督,及時停止、清理和撤銷“兩類公司”(涉眾理財類公司、私募基金類公司)涉嫌非法集資宣傳廣告。嚴格落實金融機構以外的任何組織、機構和個人不得發(fā)布任何融資類廣告的規(guī)定。(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工商局)
(十三)策劃好一天主題宣傳日。宣傳月活動期間,各部門選擇一天為主題宣傳日,在系統(tǒng)內專門開展一次行業(yè)領域內宣傳教育月活動,宣傳行業(yè)領域內防控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知識。(責任單位:省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zhàn)指揮部成員單位)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15日至5月5日)。認真組織謀劃,及時動員部署,做好相關宣傳資料制作和印發(fā)等前期準備工作。請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將宣傳折頁、部門主題宣傳日活動安排等資料電子版,于5月5日前報省政府辦公廳金融二處備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5月6日至5月31日)。按照工作部署,采用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將宣傳教育與防控金融風險攻堅戰(zhàn)工作結合起來,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省打非辦將適時對宣傳教育月活動“十三個好”工作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
(三)總結提高階段(6月1日至6月15日)。在總結宣傳月活動工作經驗做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和健全防范打擊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宣傳工作長效機制。各地、各部門于6月15日前將活動總結報省政府辦公廳金融二處。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履職盡責。開展防范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宣傳月活動有利于從源頭上全面提升社會公眾識別、抵制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guī)金融活動的意識和能力,各地、各部門要加強領導,統(tǒng)一思想,統(tǒng)籌規(guī)劃,周密部署,切實加強對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的組織和領導,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各地、各部門要精心組織,認真部署,明確各行業(yè)主管部門職責,確保宣傳月活動有力、有序、有效開展。各行業(yè)主管部門要積極參與宣傳月活動,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協(xié)同配合、形成合力,大力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擴大社會影響力和宣傳覆蓋面。
(二)深入基層,注重實效。宣傳教育工作要走群眾路線,設計形象具體、通俗易懂、便于群眾理解和接受的宣傳內容。深入農村、社區(qū)各基層組織,在街道、社區(qū)、鄉(xiāng)村、學校、車站、企事業(yè)單位等公共場所設置宣傳欄、張貼宣傳材料,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活動,通過“下基層、入社區(qū)、進家庭”等活動形式,主動向基層群眾普及防控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相關知識。
(三)總結推廣,交流經驗。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橫向、縱向溝通交流,注重借鑒其他地區(qū)好的經驗做法,適時總結、推廣、交流宣傳教育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