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行政調解工作總結
2020年,統計局行政調解工作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切入點,以建立專職、加強保障為重點,以整合資源、搭建平臺、建立聯動為主要內容,開拓創(chuàng)新,銳意進取,注重實效,強化宣傳教育,行政調解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及聯系村寨無一起矛盾糾紛現象出現?,F將行政調解工作總結如下:
一、以規(guī)范化建設為抓手,不斷完善各項調解工作制度。
(一)強化領導,兼職調解工作隊伍建設取得了一定進展,行政調解化解新型矛盾糾紛和群體性疑難矛盾糾紛的能力顯著增強。統計局按照有關要求,及時成立的行政調解室,并配備了兼職調解員2人。
(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密切掌握矛盾的發(fā)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開展常規(guī)排查,在重大節(jié)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不斷完善制度,先后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制度、調解員工作職責、矛盾糾紛登記制度、矛盾糾紛報告制度、案件回訪制度、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等。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斷完善,使我們的調解工作掌握了主動,能夠在最佳時機介入矛盾糾紛的調處。
二、狠抓隊伍建設,著力提高調解人員業(yè)務水平。
(一)狠抓隊伍,重視調解室隊伍建設,在穩(wěn)定人員的基礎上,選調政治可靠,有威信,有業(yè)務基礎的人充實到調解室;其次在政策上向調解員傾斜,讓他們在政治上有榮譽,經濟上得實惠;第三,把行政調解工作經費列入單位公務工作經費預算,解決調解場所建設及調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實際困難。
(二)多措并舉,提高調解人員業(yè)務水平。一是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guī)、調解工作經驗介紹、業(yè)務交流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yè)務能力;二是舉辦調解業(yè)務培訓班,專業(yè)同志講課,內容包括法律知識、辦案中的實踐體會、調解協議書的制作等;三是分析、預測矛盾糾紛特點規(guī)律、發(fā)展趨勢,做到調解工作有的放矢。
雖然縣統計局行政調解工作在實際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領導的要求、群眾的期望相比還存在差距。今后我們將保持和發(fā)揚優(yōu)勢,改進不足之處,為維護全縣社會穩(wěn)定、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